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上半年非学历(行业)证书考试 报考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.05.17

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(考试中心)、中国市场学会广东省办事处:

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《关于做好2017年销售管理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教试中心函〔2016〕253号)和《关于2017、2018年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与金融管理(基础段)、(管理段)证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教试中心函〔2017〕20号)的有关精神,2017年上半年非学历(行业)证书考试(含中英合作类考试项目)定于5月20日、21日两天举行。为切实做好相关报考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开考项目及课程安排

我省今年上半年非学历(行业)证书考试开考项目为:销售管理水平考试(以下简称“销售考试”)、 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与金融管理专业基础段证书课程考试(以下简称“基础段考试”)和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与金融管理专业管理段证书课程考试(以下简称“管理段考试”)。考试时间及课程安排详(见附件1、2)。

 

二、报考时间及要求

(一)报考时间: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3月23日止

(二)初次报考基础段考试和管理段考试的考生,必须先获得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后,方可报名参加该两项证书课程考试。报考基础段和管理段证书考试的考生办理报考手续前,应于2017年3月3-9日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报名(网址:http://www.stegd.edu.cn),考生取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后方可到各相关证书考试报名点报考,再由各报名点统一到所在地市招生考试部门办理报考相关手续。已取得证书准考证号的考生,只需在报考时提供之前已获得的证书考试的准考证号码,即可在原报名所在地市报考相应项目的证书考试课程。

(三)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《关于停考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与金融管理(基础段)、(管理段)证书考试的通知》(教试中心函〔2017〕19号)规定,2017年5月22日起,中英基础段和管理段考试,不再接受新生报考,只接受老考生(已报名且参加过该项目考试的考生)报考。我省凡有意向参加2017年全年及2018年上半年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与金融管理(基础段)、(管理段)证书考试的考生,必须在2017年3月3日-23日参加该项目考试的报考并获得非学历证书考试准考号。该两项目过渡考试将于2018年5月31日截止,2018年6月1日起不再组织上述两个项目的证书课程考试。

(四) 根据《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退出销售管理水平考试项目的通知》(教试中心函〔2016〕180号)规定,2018年1月1日起停考销售管理水平考试项目。考虑到我省部分学生已于2016年底前参加了销售管理水平考试项目课程培训的实际情况,为解决好此类考生的报考问题,经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同意,我省将此类考生视为老考生,并接收其参加2017年3月23日前的报考。该项目2017年全年的过渡性考试考生报考及收费工作安排如下:

1.报考工作将由开设考点的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东莞和肇庆5个地市考试中心(招考办)负责,具体安排:广州、清远考生报考及收费工作由广州市负责;深圳考生报考及收费工作由深圳市负责;珠海考生报考及收费工作由珠海市负责;东莞考生报考及收费工作由东莞市负责;肇庆考生报考及收费工作由肇庆市负责。

2.按照教试中心函〔2016〕180号规定,报考收费标准为110元/科次。报考费由上述5个地市指定的报考点代为收取,项目承办方(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)将按27元/科次拨付上述5个市,作为报考、考务组织管理等的费用补贴。

(五)考生报考要求

1.报名工作开始前,报名点务必在广告栏醒目处张贴《考生考试成绩使用注意事项》(附件3),及时告知考生有关成绩认证的规定。同时要求每位考生报考前签订《报考承诺书》(样式见附件4),并由报考点保存一年。

2.考生信息统一录入完成后,报名点必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《校对单》一式两份,供考生核对、签字确认。请考生本人务必做好信息校对工作,信息数据一经考生本人确认,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,不再进行修改。考生与报名点各持一份《校对单》,其中报名点留存的考生报名信息须保留半年以上备查。

任何报名机构在考生数据上传确认前,考生个人信息必须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后方能上传。未经考生本人亲自确认的考生信息不得上传,报名机构不得代考生签署《考生信息校对单》,违反上述规定的,责任由报名机构负责。

 

三、考务管理系统使用及数据上报

(一)需先进行自学考试报名的基础段和管理段考试的新考生信息数据,我院将根据自学考试报名系统提供的新生报名数据,将其下发给相关地市招生考试部门,请各市及时接收新报名考生信息数据,并将考生信息数据导入考务管理系统再进行报考操作。考生报考结束后,各报名点须将考生报考数据(需刻录成光盘或以电子邮件形式)和《2017年上半年非学历(行业)证书考试报考科次表》(附件5)加盖公章,并于2017年3月27日前报送我院社会考试处。

(三)请相关地市招生办公室(考试中心)认真准确填写2017年上半年非学历(行业)证书考试试卷申报表(附件6),并于2017年4月5日前报送我院社会考试处。

 

四、考生准考证的领取

(一)请各市招生考试部门于考前一周统一打印销售考试、基础段考试和管理段考试考生准考证,并与自行印制好的《考生守则》(附件7)一起下发给各报名点或机构,由各报名点或机构及时下发给考生本人。以上三项考试的考生签到(座位)表一式两份由各市招生考试部门于考前一周前打印并下发给各考点。

各项考试通知单数据将于考试前一周在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(www.eesc.com.cn)上公布,考生可登录该网站,进入服务之窗专栏,按提示进行查询打印。

(二)考生首次报名时取得的准考证将在后续的所有考试中使用,请报名点通知考生妥为保管。

 

五、注意事项

(一)本通知及相关考试信息可通过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下载或查询。(登陆及下载方式:进入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,在右侧登陆窗口先登陆,用户名及密码均为fxlks44,登陆成功后再进入“下载中心”即可)

(二)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已经正式启用,考生和用人单位可以自行查询成绩及证书(网址:http://chaxun.neea.edu.cn)。当次成绩数据也将在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、广东考试服务网(5184.com)以及96040固定电话查询热线上进行公布(公布时间另行通知)。

 

六、联系方式

考务:陈汉华,电话:020-38627979;

考务管理系统:张东海,电话:020-38627960;

传真:020-38627962;

电子邮箱:ksyskb@126.com

地址: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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